企业生产污染公共环境,环保部门可以依法处罚,而如果室内装修污染严重,环保部门却不能对施工单位进行任何处罚,因为,温州现行的环保法规没有相关的条款。为此,有关部门已经着手研究修订《温州市环境保护条例》,计划增加有关室内装修污染的处罚条款,这是温州市环保局法规处副处长曾一雄在日前举行的温州住宅与环境国际论坛上透露的。
《温州市环境保护条例》是于1995 年5月1日起实施的,距今已经有9年的时间了,当时,人们对室内装修污染还不太重视。近年来,我国对室内环境的健康越来越重视,去年,国家颁布了多项装修材料污染控制限量标准,温州市新颁布的《温州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也增加了室内空气质量的条款,但这些标准只是提供了判别装修是否污染的依据,并没有明确污染了应该怎么办。装修工程因污染超标不合格,消费者一般只能要求施工企业整改,环保部门也不能依法进行监督和执法。而一旦在环保法规中增加了相关条款,执法部门便可据此对施工企业进行监督和处罚,起到震慑的作用。